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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「他不一样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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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26-02-14 05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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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跟我的枪法说去吧! 作者:佚名
    第32章 「他不一样」
    男人身高在一米八左右,很瘦,比林歌还要瘦,看著像是以前老妈会说林歌是“排骨”的那种身材,乾净利落的短髮,一看就很扎人的鬍渣,脸也很消瘦,笑起来会扯著皮一起。
    作为认识多年的损友,米尔斯都不想理他,衝著他竖了个国际友好手势便说道。
    “到了就直接出发吧。”
    男人摊了摊手:“出发?我坐了十五个小时的飞机,我要吃冰淇淋,杏仁味的!吼,神树防务,像是脑残会取的名字。”
    “吃我的香肠吧,”米尔斯把车钥匙扔给凯蒂,“送我们去机场。”
    凯蒂已经被气的够呛,露出厌恶的表情说道:“yeah,我就是你们的保姆,满意了?”
    男人看米尔斯来真的,无奈地说道。
    “康忙,你来真的啊,我现在真的很累。”
    “又不是今天就要行动,你怕什么,走。”
    男人又拎起自己的包,米尔斯已经把林歌的装备带过来了,三人把包放在后备箱,林歌坐上了副驾驶,米尔斯和男人坐后面。
    男人比米尔斯还话癆,看了林歌一眼说道。
    “黄皮肤,很罕见哦,伙计,告诉我米尔斯这傢伙是怎么骗你入伙的。”
    林歌道:“美貌。”
    男人顿时笑了。
    “谢特,你他妈说话真搞笑,我叫亨德森。”
    米尔斯在一旁补了一句。
    “直接叫他猴子就行。”
    林歌看了一眼车內的后视镜,心想真是有取错的名字,没有叫错的绰號,太他妈形象的。
    “额,我叫林歌,绰號……我暂时没有绰號。”
    “什么?没有绰號?”
    亨德森看上去有点惊讶,看向米尔斯。
    米尔斯才反应过来,拍了拍脑袋说道。
    “我把这茬给忘了,现在马上想一个绰號,隨便什么都行,以后再改也没关係,反正不能用真名。”
    这给林歌整不会了……一时间脑袋空空,不知道该取啥代號。
    亨德森道:“隨便说一个唄,绰號这玩意儿,以后別人会帮你取的,到时候你就是不想要那个绰號也不行,別人只会记住那个,是吧,信天翁。”
    听到这话,林歌开始有点好奇信天翁这个绰號怎么来的了。
    这时,开车的凯蒂说道。
    “叫枫叶吧,神树防务,隨便想了个树的名字,正好,我喜欢枫树。”
    后排两人第一时间都表示了赞同,只是一个代號而已,叫的顺口就行。
    林歌耸了耸肩:“ok,枫叶就枫叶。”
    反正林歌也懒得想。
    “亨德森叫猴子我能理解,米尔斯的绰號是怎么来的?”
    米尔斯听到这个问题脸一黑,立马说道:“这不重要。”
    但亨德森显然不会放弃这个羞辱米尔斯的机会,光速开口道。
    “因为信天翁是爱情的象徵,你都不知道,这傢伙以前在战场上打著枪都能给他女朋友回消息呢!”
    林歌恍然大悟:“噢,原来如此。”
    他突然想到了在网上看到的段子。
    “你看看人家在打仗都能回消息,你为什么不行?”……
    亨德森揽住米尔斯的肩膀问道:“所以你现在跟你的母信天翁筑巢了吗?”
    米尔斯面无表情地说道:“没有,她死了。”
    凯蒂“噗”一下笑了出来。
    “可怜的傢伙。”
    亨德森见状立马懂了。
    “噢,我懂了,分手快乐。”
    去机场了半个钟头,林歌对亨德森的背景有了大概的了解。
    这傢伙的履歷和米尔斯差不多,年纪也差不多,30岁,只不过在服役时比米尔斯强。
    退役前同样是在陆军,不过他在单位叫“特殊作战部队”,不是正经的特种部队,但差不太多,坐了十五个小时飞机是刚从中东地区回来,具体在哪,干了啥他没说。
    同样的,亨德森对林歌也有了一定的了解,包括这次任务。
    他用一种上当受骗的表情看著米尔斯:“原来是毒贩哼,我说你怎么能接到在美国护送运黄金的简单任务呢。”
    米尔斯耸了耸肩说道:“运黄金跟运毒品差不多,你知道现在一克lsd致幻剂多少钱吗?”
    “法克魷,碧池。”
    凯蒂把三人送到机场后任务结束。
    这时,林歌突然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。
    “米尔斯,你知道我没办法买机票的对吧?”
    米尔斯哼了一声说道:“如果dea要我自己买机票,那我们马上回公司。”
    林歌问道:“那我们是要去哪里?”
    “埃尔帕索!”
    他刚说完,就有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人朝著三人走来,林歌远远地就知道这个就是跟他们接头的人。
    怎么说呢……虽然很多职业都穿西装,但是上班的和政府上班的,林歌一眼就能看出来,气质太明显了。
    男人多看了林歌一眼,也没有多说什么,跟米尔斯確定完身份之后,就带著三人进了特殊通道,到了一架小型客机面前。
    再次確认了一遍身份后就直接上了飞机,全程都很顺畅,顺畅地让林歌都觉得自己是正宗的美国公民……
    林歌也是第一次坐这种小型的客机,上飞机就新奇地到处看。
    亨德森和米尔斯跟在林歌的后面,亨德森小声又急切地说道。
    “你在跟我开玩笑是吗?dea的任务也就算了,你带一个新鲜的菜鸟是怎么回事?我是跟你有仇吗?你想把我害死?”
    米尔斯却异常淡定地说道。
    “他是个天才。”
    “ok,ok!我知道你要说什么,他的枪法很准,他的嗅觉很灵敏,是你职业生涯见过最有天赋的人!”
    “但你应该清楚,我们这一行从来都不缺什么狗屁天才,死的最多的就是天才,你脑子出问题了,带著他执行这种任务!”
    米尔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,摊了摊手说道。
    “他不一样。”
    这话说的亨德森更不知道该怎么接了,无奈地说了一句。
    “你上哪找的这个功夫小子?”
    “就是,偶遇。”
    “我真是服了你了,我现在下飞机还来得及吗?”
    这时,林歌听到了他们的谈话,回头问道。
    “怎么了吗?”
    亨德森立刻竖起一个大拇指。
    “没事,我们很好。”
    米尔斯笑了笑说道。
    “放宽心,你会知道他的神奇之处的。”
    三人上了飞机。
    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习惯或者什么,米尔斯和亨德森一上飞机就戴上眼罩开始睡觉,林歌是一点困意都没有。
    埃尔帕索在德克萨斯,跟加州隔了个亚利桑那州,飞机大概三个小时左右,落地的时候刚好黄昏。
    然后马上又上了dea的专车,一辆凯迪拉克的凯雷德,这车和雪佛兰的萨博班经常出现在电视剧电影里,没想到跟现实中差不多。
    埃尔帕索是一个高原,毗邻墨西哥的华雷斯,华雷斯可以说是现在世界上最混乱的城市,甚至没有之一,犯罪率几年前就超过巴格达。
    这地方的犯罪活动更是高的一批,其中贩毒和人口买卖最为猖獗。
    很多想要偷渡进入美国的人就是从埃尔帕索进。
    美国平原占据了绝大部分面积,在埃尔帕索高速上真是一望无际,黄昏无限美。
    车子一路开到边境上一个dea的安全屋。
    这里的缉毒警和警察就多了起来,也没有过分好奇地观察林歌等人,各忙各的,不过他们说的话不是英语,而是西班牙语。
    据人口普查数据,埃尔帕索有超过80%的人都是拉丁裔,就连很多美国这边的警察,都是拉丁裔。
    三人拎著包,跟著一个工作人员来到一间会议室,里面有十多个人正在开会,工作人员让林歌三人隨便坐就走了。
    开会的內容是关於缴获和抓捕一个毒梟,以及拯救一个因任务被俘虏的缉毒警。
    其实林歌觉得他们好像不太重要,因为他们进来的时候会都开到一半了,没人在意他们是否了解会议的重点。
    但听到最后,林歌还是明白了,其实就一个重点。
    墨西哥那边的毒贩在埃尔帕索有一个毒品中转站,但是不知道在哪里,重点就是找出这个地方。
    会议结束后,大多数穿著作战服的人都离开了会议室,只留下了三个人。
    其中一个还穿著作战服,应该是作战队长一类的角色,这傢伙给林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,因为他的左耳不见了。
    第二个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,穿著灰色的西装,应该是管理层的角色。
    最后一个人,林歌还认识……
    居然是当初在警察局里遇到的那个fbi。
    fbi的女探员也认出了林歌,表情稍显意外,但並没有说话。
    米尔斯上前跟他们交涉,那个缺耳朵的队长第一个开口。
    “怎么你们只有三个人吗?”
    米尔斯平静地说道。
    “足够了。”
    然后看向中年男人。
    “麻烦先把合同签了,预付款打一下。”
    中年男人看向队长。
    队长说道。
    “先打钱可以,但你们必须先答应,作战的时候,必须听我的指挥。”
    米尔斯还没有说话,亨德森先开口了。
    “不可能,我们自己指挥自己,你们负责把任务目的告诉我们就行。”
    米尔斯点了点头。
    “对,我跟我的队员们配合默契,有我们自己的战斗体系,我们不接受指挥,只接受任务。”
    队长皱起了眉头:“可是任务很有可能会临时变动!”
    “那就临时告诉我们。”
    林歌看了米尔斯一眼,没想到他的態度会这么坚决,看来指挥权这个东西相当重要。
    队长和中年男人对视了一眼,最后还是点了头,中年男人跟米尔斯说道。
    “好,你跟我来。”
    米尔斯跟著中年人离开。
    队长对著林歌伸出手,友好地说道:“西蒙。”
    林歌愣了一下,跟对方握了握手,犹豫了一下说道:“叫我枫叶就行。”
    西蒙“噢”了一声:“不错的代號。”
    然后又跟亨德森握了握手,亨德森直接报了真名。
    林歌心想自己是不是要再报一次真名……
    接著那个fbi女探员也跟林歌握手,微笑道:“又见面了,林先生。我叫米拉。”
    林歌訕訕地说道:“很高兴见到你。”
    米拉饶有兴致地看著林歌的眼睛说道:“我本来想早点找你的,一直没有机会,没想到在这碰上了。”
    “找我?”林歌疑惑,“做什么?”
    “一些私事。”
    “什么私事?”
    然后米拉沉默了……
    亨德森有点想笑,这小子真他妈会聊天……
    队长笑了一声说道。
    “帅哥总是吸引美女的哈。”
    算是帮米拉解围了。
    林歌当然知道自己这话情商低,他故意的。
    妈的,被fbi盯上可不是什么好事!
    他想要激怒这个米拉,让她摊牌,林歌不喜欢谜语人,长得漂亮也不行。
    接下来几个人开启了閒聊模式。
    西蒙甚至还很乐观地拿他的耳朵来讲故事。
    “你们完全不能想像那群毒贩有多么不是人,大概是三年前,或许是两年半,我不记得了,我们去抓捕一个小毒贩头子,那傢伙磕多了,为了获取他身上的情报,我们选择活捉。”
    “你们知道的,活捉是最费劲的事情,在爭斗的过程中,这个神经病咬掉了我的耳朵,並且直接吞了下去,害得我想去医院接回来都没办法。”
    西蒙说完,米拉惋惜地说道。
    “可怜的傢伙,这群癮君子完全没有人性的。”
    亨德森没有多大触动,只是平淡地说道:“幸好他们一般不会开坦克来跟你们对轰。”
    林歌听出来话语中带著一丝丝嘲讽,也不知道为啥……
    但他更好奇另外一个问题。
    “那你的听力不会受到影响吗?”
    西蒙露出一种“终於有人问对了”的表情,说道:“会,而且影响很严重,一开始还好,时间越久对听力影响越大,甚至还会影响你的平衡,你的精神,总之会有各种不適。”
    “所以我现在只能依靠这个了。”
    西蒙侧著脑袋,林歌看到了他耳朵里一个助听器。
    林歌说了一句:“那你还挺敬业的。”
    西蒙耸了耸肩,说道。
    “不不,我不敬业,我进dea完全是为了报仇,我的妻子和女儿都是被一个大毒梟杀的,只要那个畜生还活著,我就会追杀他到天涯海角。”
    西蒙说完,林歌等人都沉默了。
    他的语气太轻鬆了,好像在骂川普一样简单,完全没有任何悲伤,林歌都怕他下一句突然来一句“我开玩笑的”……
    不过这时,米尔斯回来了,三人不约而同地都鬆了口气。
    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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